常州市招聘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
2007年10月20日 2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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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常州市招聘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
为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根据《关于加快引进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7]163号)的精神,现将我市2007年度招聘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是指在海内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在海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3年以上,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常州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业人才或团队:

(一)    在国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国际先进且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科研成果;

(二)    拥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三)    能引领常州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的发展;

(四)    拥有可形成常州市新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的重大项目。

二、       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对专家重点和优先推荐并落户常州的申请项目可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一)    被评定为重点推荐项目的,给予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或团队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被评定为优先推荐项目的,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二)    创业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辖市(区)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的住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三)    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权威部门评估,根据投资方的约定,其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

(四)    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常州信辉创业投资公司给予不少于创业企业注册资本15%的风险投资。

(五)    创业企业从事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产业化生产时,在对其产品前景、生产规模、获利能力等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后,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予以优先支持,经费资助不少于100万元;并给予相应金额的融资担保,项目贷款给予50%的贷款贴息。

(六)    优先推荐创业企业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市级科技经费予以匹配支持。

(七)    创业企业需作环境评估的,市、辖市(区)环保部门一律免收环评费。

(八)    符合《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苏组通[2007]6号)的人员,按省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

(九)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家属安置、人才开发资金资助、人才培养等方面优惠政策可同时享受。

对专家一般推荐并落户常州的申请项目可给予6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并同时享受上述第(三)、(七)、(八)、(九)条扶持政策。

三、       报名办法

(一)    报名截止时间:

2007112024时。

(二)    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登陆http://www.czrs.gov.cn网站,直接点击进入网页“在线报名”链接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有关表格,连同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常州市千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办公室”。

(三)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  《常州市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报名表》;

2  《常州市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创业计划书》;

3  申报人的身份证件、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和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4  可以证明申报人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专利年费发票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

四、       注意事项

(一)    请用中文详细填写《报名表》及《计划书》并在右下角标注页码;

(二)    报名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栏标明“领军人才”字样;

(三)    请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

(四)    请在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右上角用中文标明证明材料名称,右下角标注页码;

(五)    请提供包括所有报名材料的目录1份。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常州市人事局

人:景先生、龚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086-519-85681920  传真:0086-519-85681920

E-mailczrszyjs@sina.com

联系地址:江苏常州龙城大道12801号楼B812

邮政编码:213022

真诚地希望广大海内外领军型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来我市共创美好明天。

 

附件:

1、常州市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报名表

2、常州市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创业计划书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07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