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贯彻落实《苏州高新区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苏高新管[2007]90号)精神,我办将启动苏州高新区2007年度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符合《苏州高新区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均可自荐报名,有关单位也可按照文件要求推荐报名:
- 自带项目和必要的资金,计划在苏州高新区设立创新型企业的个人;
- 已在苏州高新区内依法设立、并在2007年度研究开发新项目的创新型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拥有人;
- 2006年1月1日后在苏州高新区内依法设立的创新型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拥有人。
2、申请人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项目技术领域须符合《苏州高新区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中的要求。
3、申请人需向我办提交如下资料:
根据各项目的情况,还须提供的其它材料
4、7月31日为申请截止日期。请申请者于7月25日前将报名表填写完毕并以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5份送达我办,能提交电子文档的必须提供电子文档。
5、我办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还将于9月中、下旬在苏州高新区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经高新区管委会审核批准,将签订合同并下拨有关经费。
6、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张 东,0086-512-68251888-8663,13913557787,zhang.d@snd.gov.cn
韦纯清,0086-512-68251888-8665,13771913364,wei.chq@snd.gov.cn
传真:0086-512-68252934
特此通知。
苏州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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